2019年2月28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对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提出明确规定,是新时期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南。为认真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4月3日上午,文化传媒学校党委(扩大)理论学习中心组在7号楼7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会,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,全体党委委员、各支部书记参加,党委书记杨少君主持学习会。
会议要求,做好请示报告工作,要坚持政治导向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,具有鲜明的政治性,必须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。必须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该请示的必须请示,该报告的必须报告,该定责的必须定责,该担当的必须担当。要坚持客观真实、实事求是、规范有序,不越级请示,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、范围、程序和方式开展请示报告工作,树立起尽责有为的正确导向,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最大合力。